8月31日上午,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新安法”,根據《關于學習宣傳貫徹新〈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通知》,由常州市應急管理局吳建坤副局長帶隊,常州市應急管理局與武進區應急管理局一同對常發集團進行了普法宣講活動。
本次活動由常州市應急管理局副局長吳建坤、武進區應急管理局副局長朱曉波、常發集團總經理黃桂榮、常務副總經理唐金龍等主要領導主持召開,集團人力資源部、安保審計組、集團下屬制造業子公司生產、人事、經營等相關領導與會。
首先由常州市應急管理局吳建坤副局長進行了重要宣講,圍繞“新安法”的修訂變動,結合《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向參會的常發集團中高層進行了專業詳細的解讀,為企業安全工作開展指出了方向。宣講主要內容有:“新安法”修訂的背景、目的、重大意義;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11項職責,以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法律后果;有關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的相關規定,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等內容。
吳建坤副局長宣講結束后,向企業管理人員征詢意見。集團總經理黃桂榮進行了講話。吳建坤副局長與朱曉波副局長認真記錄了意見并對黃桂榮總經理的意見表示認可接受。
本次活動圓滿完成,取得預期效果。9月1日起,“新安法”將正式生效,內容修訂后,責任之重、規定之嚴、懲處之厲,前所未有。“新安法”對安全生產責任劃分更加明確,增加“三個必須”原則: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因此“新安法”的實行無論是對監管單位,還是對企業各級責任人,甚至對所有普通員工都是一次極大的挑戰。希望各位同仁認真學習“新安法”內容,了解“新安法”原則,堅持常發人“坦坦蕩蕩做人,踏踏實實做事”的企業精神,承擔應盡之責任,為常發集團安全文化的發展付出努力。